前言
2014年,廉政公署秉持懲防並重、有案必查、有貪必肅的方針,致力打擊各種貪腐行為,對公共部門和實體作出的行政違法及不當行為發出勸喻,並促請其予以糾正。此外,廉署繼續協助和配合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聯合國專家對其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情況進行審議的工作,亦積極參與了中國對阿富汗履約情況的審議工作,同時,為遵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就締約國應為賄賂外國公職人員或國際公共組織官員的行為採取立法措施的規定,由廉署負責草擬的《預防及遏止對外貿易中的賄賂行為的制度》法律獲立法會通過,並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該法律的制定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反貪腐方面的刑事制度更趨完善。
2015年,廉署將加強與各公共部門和實體的合作,保持與社會各界的良好溝通,全面履行法治監督的職能和促進公共部門依法行政。
一、反貪方面
- 廉政公署將秉承依法辦事的原則,繼續嚴格執法,致力預防和打擊貪腐行為,尤其嚴格監督易誘發貪污賄賂犯罪領域的公共行政活動,以及強化對私營機構貪腐行為的監察角色,並進一步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聯繫,以貫徹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陽光政府施政理念。
- 因應資訊科技的發展和反貪工作的需要,加強現代化和人性化的管理及完善內部管理和運作流程;強化各主管的指揮能力,在延續固有的團隊精神下進行科學化分工,以更有效發揮調查人員的專長;同時,加強對調查人員的技術支援,並優化調查所需的設施和設備,以提高執法水平。
- 持續推動人員的培訓工作,邀請專業人士作專題講座和內部培訓,並與內地和國外的培訓機構合作,為廉署人員提供不同的專業培訓項目,以持續增進調查人員的法律知識,強化人員在情報搜集和刑偵技術等方面的能力,尤其提升人員應用先進科技手段進行調查的專業技能,從而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 繼續研究與廉署職責有關的法律制度,因應過往執法工作的經驗總結,適時就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提出意見和建議,以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之效,全力維護廉潔的社會環境。
- 積極跟進和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相關工作,並依法加強跨境案件的協查工作,促進與其他地區的反貪交流及區際司法協助,以應對區際合作及全球化帶來的挑戰。
二、行政申訴方面
- 處理巿民的求助和查詢,解答求助者就法例和公共部門的行政運作所提出的疑問。
- 因應市民提出的投訴,對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行政行為及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展開調查,確保公共部門依法行政,透過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和接觸,讓部門認知自身運作的問題並儘快落實改善措施,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
- 與有關公共部門深入研究和合作,對於過往較多被市民投訴的事宜,又或社會關注且對民生影響較大的公共行政議題開展專案調查,從運作和制度的層面上作出跟進,提出改善意見和建議,藉此提升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務的質素。
- 具條件和有需要時,研究現行法規是否存在缺點,尤其是使人的權利、自由、保障或正當利益受到影響的情況。
- 繼續開展人員培訓工作,以提升調查分析的技巧和就公共部門行政運作所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的能力。
三、宣傳教育方面
- 深化公務人員的廉潔教育,提升人員的廉潔操守和自律精神。
- 持續向私人機構、業界團體等宣傳《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致力促進私營領域誠信管治和商業道德的發展。
- 透過多元化方式向青少年和市民大眾進行倡廉教育,廣泛宣傳廉潔守法的意識,同時積極拓展社區關係網絡,爭取社會大眾支持和參與廉政建設。
四、對外交流方面
- 繼續積極參與國際性和區域性的會議及培訓項目,強化廉署人員在反貪和行政申訴領域的專業知識,並拓展與各地相關機構的合作。
- 加強與內地和鄰近地區的交流合作,借鑒經驗以完善廉署的組織和運作。
- 積極協助和配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履約情況審議工作。
結語
廉署將秉持固有的工作方針,並在過去取得的工作成果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反貪、行政申訴、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持續推動特區的廉政建設,與廣大市民共建廉潔公正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