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3宗涉及歐文龍貪污的涉嫌行賄及詐騙案移送檢察院

範疇: 反貪工作 發佈方式: 新聞稿

date-icon 發佈:2008年04月14日

廉政公署對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貪污案件,經過一段時間的深入調查和搜證後,今日(14日)將三宗涉嫌行賄和詐騙案件移送檢察院,涉案者共13人,包括一名透過國際通緝的姓陳女子,其他嫌犯分別姓林、姓梁、姓吳、姓胡、姓魏和姓陳,大部分報稱為建築商人。

第一宗案件涉及人士姓林、姓梁和姓胡,有關人士在20032006年間,為求在土地使用、交換和樓宇建築工程中獲得利益而涉嫌行賄,涉及的12個項目包括高士德大馬路住宅樓宇、松山附近17幢別墅計劃、南灣湖商住大廈地段、林茂塘住宅樓宇、漁翁街住宅地段、望廈平民新村社會房屋換地計劃和筷子基北灣填海地段換地計劃等。案中涉及利益有金錢、複式住宅單位、商、別墅和興建別墅用的土地等,當中作為利益給付之標的物如複式住宅單位、商、別墅等懷疑透過承諾書方式進行。其中一個涉嫌賄賂項目的部分土地為數月前公開拍賣的筷子基土地,調查發現涉案人士於2006年初始完成中區某土地的收購行動,數月後即與受賄者擬定與筷子基土地的換地計劃。此外,松山附近17幢別墅計劃的申請批給過程中有多個政府部門持反對意見,其後因歐文龍被拘捕使計劃中止進行。

第二宗案件涉及人士姓陳和姓林,有關人士在20032006年間,為承建政府公共工程和使所屬工程順利展開而涉嫌行賄,涉及金額約港幣2,300萬,工程項目包括何東中葡小學地段體育館及新廈工程、華士古花園地下停車場工程和塔石廣場重整建造工程等7個項目,其中總金額澳門幣15千多萬元的塔石廣場工程涉嫌行賄金額港幣760萬。而懷疑意圖行賄的項目有青洲社會房屋綜合體建造工程,涉及利益約澳門幣1,600萬元。

第三宗案件涉及人士姓吳、魏和姓鄧,有關人士在20032006年間為承建政府公共工程而涉嫌行賄,涉及金額約港幣850萬元,工程項目包括澳門運動場擴建及改善建造承包工程和運動場擴建工程第二期。

廉署調查發現,受賄者收受利益方式是:先由一些代理人成立一批空殼公司,隨後在香港和歐洲等地開設多個銀行帳戶,賄款都先存入這些帳戶,受賄者則透過法律授權方式操控這些空殼公司以達到利益的輸送目的。

對於涉及歐文龍的貪污行為,廉政公署過去一段時間全力偵查,並掌握一定資料,相信尚有其他人士涉案,不排除往後時間會有案件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