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3宗涉及欧文龙贪污的涉嫌行贿及诈骗案移送检察院

範畴: 反贪工作 发布方式: 新闻稿

date-icon 发布:2008年04月14日

廉政公署对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的贪污案件,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查和搜证后,今日(14日)将三宗涉嫌行贿和诈骗案件移送检察院,涉案者共13人,包括一名透过国际通缉的姓陈女子,其他嫌犯分别姓林、姓梁、姓吴、姓胡、姓魏和姓陈,大部分报称为建筑商人。

第一宗案件涉及人士姓林、姓梁和姓胡,有关人士在20032006年间,为求在土地使用、交换和楼宇建筑工程中获得利益而涉嫌行贿,涉及的12个项目包括高士德大马路住宅楼宇、松山附近17幢别墅计划、南湾湖商住大厦地段、林茂塘住宅楼宇、渔翁街住宅地段、望厦平民新村社会房屋换地计划和筷子基北湾填海地段换地计划等。案中涉及利益有金钱、复式住宅单位、商、别墅和兴建别墅用的土地等,当中作为利益给付之标的物如复式住宅单位、商、别墅等怀疑透过承诺书方式进行。其中一个涉嫌贿赂项目的部分土地为数月前公开拍卖的筷子基土地,调查发现涉案人士於2006年初始完成中区某土地的收购行动,数月后即与受贿者拟定与筷子基土地的换地计划。此外,松山附近17幢别墅计划的申请批给过程中有多个政府部门持反对意见,其后因欧文龙被拘捕使计划中止进行。

第二宗案件涉及人士姓陈和姓林,有关人士在20032006年间,为承建政府公共工程和使所属工程顺利展开而涉嫌行贿,涉及金额约港币2,300万,工程项目包括何东中葡小学地段体育馆及新厦工程、华士古花园地下停车场工程和塔石广场重整建造工程等7个项目,其中总金额澳门币1亿5千多万元的塔石广场工程涉嫌行贿金额港币760万。而怀疑意图行贿的项目有青洲社会房屋综合体建造工程,涉及利益约澳门币1,600万元。

第三宗案件涉及人士姓吴、魏和姓邓,有关人士在20032006年间为承建政府公共工程而涉嫌行贿,涉及金额约港币850万元,工程项目包括澳门运动场扩建及改善建造承包工程和运动场扩建工程第二期。

廉署调查发现,受贿者收受利益方式是:先由一些代理人成立一批空壳公司,随后在香港和欧洲等地开设多个银行帐户,贿款都先存入这些帐户,受贿者则透过法律授权方式操控这些空壳公司以达到利益的输送目的。

对於涉及欧文龙的贪污行为,廉政公署过去一段时间全力侦查,并掌握一定资料,相信尚有其他人士涉案,不排除往后时间会有案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