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向廉政公署反映文化局以個人勞動合同長期聘用外地僱員在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擔任舞蹈教師工作,認為此舉有損本澳具資格居民的就業權益,質疑有關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經查,澳門演藝學院確實存在長期從內地聘請舞蹈老師的情況,即使曾進行本地舞蹈老師的公開招考程序,舞蹈學校中非本澳居民舞蹈老師所占比例仍一度高達八成。
廉政公署考慮到本澳勞動市場外地僱員的比例問題在社會中一向反響甚大,加上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既以培育優秀本土舞蹈人才為重任,自2005年舉辦首屆全日制舞蹈技術課程至今已十多年,完成培訓的人才理應有條件滿足本地有關師資的需求,故建議文化局認真全面檢討轄下單位,尤其是澳門演藝學院舞蹈授課導師的招聘政策與方向,平衡考慮該等單位的運作所需及特區政府整體形象,正確理解並適用外地僱員進場與退場的法律制度,以確保本地相關勞動力資源優先及持續發展的需要。
文化局接納公署意見,承諾會檢討課程的設置及安排,減少對外地僱員教師的依賴,落實外地僱員的退場機制,保障本地就業及配合特區政府的勞動政策,依法透過對外開考方式招聘本地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