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畴: 反贪工作 发布方式: 新闻稿
初级法院今日(10月13日)审结一宗由廉政公署揭发的仁伯爵综合医院护士伪造病假纸案件。被告邓芙莲,被判伪造文件罪名成立,判处1年6个月徒刑,缓刑两年,并需向特区政府赔偿澳门币6,000元及需要支付5个司法单位的罚金。
合议庭主席法官高丽斯宣判时指出,控诉书指被告伪造病假纸,但庭审上无法证明被告是装病。另外,控诉书中指出被告有18日早退及2日没有上班,但又有在签到纸上签到,因此被控18项伪造文件罪,由於签到记录明显与被告之出入境记录有所矛盾,故合议庭认定被告以一项连续犯的方式犯案,对被告作出上述判刑。
案情指出,被告邓芙莲为仁伯爵综合医院护士,退休后被该医院再聘请回去工作。於1999至2001年期间,被告因为父母有病,所以需要经常到香港照顾父母,因此多次在早退或没有上班的情况下在签到纸上签到,及在该期间往返香港照顾其父母,及后被廉政公署揭发,并移送到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