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畴: 反贪工作 发布方式: 新闻稿
初级法院合议庭今日(2月14日)审结一宗由廉政公署调查的2000年第47届格兰披治大赛车期间的诈骗案。案中两名被告控以公务上之侵占罪,其中一人罪名成立,被告陈镇波,现年48岁,现职民政总署,被判处7个月徒刑,缓刑1年。另一名被告冼雅拔(Alberto Ferreira Sin),现年51岁,前「澳门汽车会」理事长,罪名不成立。
合议庭法官宣判时表示,被告陈镇波被控公务上之侵占罪,其身为公务员,以正犯方式,利用公务上之方便,侵吞公款。合议庭法官又谴责,陈镇波作为公务员,应当认识其所作的行为属违法,其行为已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但考虑到陈镇波属初犯,故合议庭轻判其7个月徒刑,缓刑1年,并罚4个司法单位之罚金。而另一名被告冼雅拔,合议庭认为其被控告的公务上之侵占罪存有疑点,故罪名不成立。
案件於上月16日及24日进行聆讯,被告陈镇波在庭上向法官辩称其所扣起的7000元,将用作宴请当时向大赛车提供协助的「临时澳门市政局」工作人员。但合议庭法官经听取有关证人及廉政公署清楚客观的调查结果后,认定陈镇波之犯罪行为。
案发於2000年,任职「临时澳门市政局」的陈镇波在协助第47届格兰披治大赛车工作期间,向行政当局虚报资料以图骗取金钱,而当时部分工作由当时「临时澳门市政局」的工作人员提供协助,事后被告夸大了上述协助人员的数量,以收取比实际应得津贴更多的金钱。在调查中,被告承认实际工作人数跟上报人数与所收取的津贴数额不符。而另一被告冼雅拔(前澳门汽车会负责人)涉嫌在举办第47届格兰披治大赛车期间,向主办单位旅游局报称约有300多人提供了协助,并以此领取了主办单位开出的支票,作为支付该300多人的服务津贴之用,涉及金额约澳门币150万元。经廉署调查后,被告涉嫌私吞当中的27张支票,约8万元,而这些支票的受领人中,有部分查无此人,有部分并没有在有关赛事中提供协助,更有部分人虽提供了协助却没有收取该津贴。但由於在法庭上,有多名证人证明曾收取澳门汽车会的酬金,法庭认为洗雅拔被控以公务上之侵占罪存有疑点,故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