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在马统领街一带被违泊侦测系统录得违泊,被治安警察局检控。投诉人随后自愿缴交罚款,但质疑该区违泊侦测系统的监控范围,并以知情权为由,要求治安警向其提供全澳所有路段安装的违泊侦测系统的监察范围,同时亦向廉署提起维护其知情权的行政申诉。
廉署调查后指出,有关视像记录显示投诉人曾离开车辆进入附近店铺,并非仅停车等候车位。廉署确认治安警处理投诉人的违泊处罚具合法性,同时该局也有采取措施保障利害关系人行使行政上诉及司法上诉的权利。
至于投诉人提出的知情权,廉署指出,有关违泊侦测系统的范围、安装位置等信息均属公开,市民可以透过交通事务局、澳门报章等不同渠道轻易查找得到,并不存在投诉人知情权被剥夺的情况。
另外,廉署一直倡导市民负责任投诉的意识,在平衡市民知情权及案件保密原则的必要性上,廉署会向投诉人提供网上查询码,方便其随时查询案件调查进度的基本信息。如投诉人欲获得进一步信息,廉署亦设有机制安排专人作出亲身通知及解说,致力与市民保持有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