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投訴之後

範疇: 廉署工作

date-icon 發佈:2002年11月25日

投訴之後


某天早上,李太太前往一公共部門辦理一項行政手續,但她認為自己得不到公平的對待,懷疑有人行政失當,弄得她一肚子氣,事後便向丈夫大吐苦水。

「老婆!毋需穀氣!我們寫信向廉政公署投訴!」李先生即晚寫了一封投訴信,翌日便寄到廉政公署了。

過了幾天,兩夫婦又提起這件事。李先生說:「不知廉署怎樣處理我們的投訴呢?」「他們會不會處理呢?」李太太比較心焦,開始作多角度的臆測:「難道我們提供的資料不足夠?他們收不到我們的投訴信麽?……不會寄失了吧?」

「我是寄去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十四樓的,怎會有錯?」

李太太於是建議:「不如你打電話到廉署查問一下吧!」

「好!」李先生說罷便致電廉署查問了。

廉署人員在電話中回覆李先生說,廉署不能透過電話證實有否收過該投訴信,因為在電話中實在無法確實知道李先生是否舉報人或投訴人,故不能作任何答覆,此舉係為了保障舉報人或投訴人的利益,避免有人藉故查詢,旁敲側擊來剌探投訴內容。如果李先生想瞭解情況,可以親往廉署查詢。

對於任何舉報或投訴,廉政公署都會審慎處理。在此要提醒市民,曾經有人在舉報或投訴時只道出姓氏和任職部門電話,當調查人員回電時,才發覺該部門同姓者甚多,因而帶來不便和影響保密性,因此建議市民適宜留下私人電話號碼,方便聯絡之餘,亦可提高保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