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 反貪工作 發佈方式: 新聞稿
初級法院今日對一宗由廉政公署偵破的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督察向賭場沓碼仔索取籌碼案件作一審宣判,首名被告Manuel Amandio Camila Morais及次名被告Alberto Jorge de Nogueira Botelho均被裁定濫用職權罪名成立,首被告判處9個月徒刑,緩期3年執行,條件是須在30日內繳交5萬元罰金;次被告判處7個月徒刑,緩期3年執行,條件是須在30日內繳交3萬元罰金。兩名被告均於初審及宣判期間缺席。
法官宣判時指出,法庭認定控訴書的事實,控罪內容指兩名被告任職期間,多次於賭場內透過一名女公關向沓碼仔索取金錢,兩人身為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督察,應根據賦予的權力查處行政違法行為,兩人卻利用職權向賭客索取金錢,綜合證人的口供及錄影帶資料分析顯示證據充分,故合議庭認定兩名被告一項濫用職權罪罪名成立。
案件始於2004年12月初,一名經常來澳賭博的內地沓碼仔不忍長期被博彩督察索取茶錢而向廉政公署作出舉報,該名人士聲稱來澳三年間,先後在葡京娛樂場及華都娛樂場的貴賓廳內,經常被博彩督察索取不少於500元茶錢,博彩督察會以手勢或眼神等各種身體語言,透過一名女公關負責向沓碼仔示意,為求不被刁難,該名沓碼仔只好乖乖就範。廉政公署經調查取證後,發現兩名嫌犯曾向賭客索取金錢,涉嫌違反了《刑法典》第347條(濫用職權)之規定,於2005年1月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