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廉政公署揭發兩宗提交虛假學歷證明案件

範疇: 反貪工作 發佈方式: 新聞稿

date-icon 發佈:2001年04月02日

廉政公署揭發兩宗向當局提交虛假學歷證明的案件,涉案者四人。廉署經調查後將兩宗案件轉送檢察院辦理。

一名女子在八十年代入職澳門監獄,後來當局立例要求公務員提交學歷證明,當事人便通過一名同事及該同事之親友,非法取得一張本澳某中學初中在學證明書,並 遞交給監獄當局。至九十年代,政府建立學歷認可制度後,要求公職人員補交學歷認可,當事人又再次以非法手段取得廣東省某中學高中畢業證書,並成功獲得教青 司 (現稱教青局)的學歷認可,送交監獄當局。經廉署調查,證實當事人入職時出示的澳門在學證明書是偽造的,證書所用之信箋、校長的簽名、所蓋的圖章均有問題,而當事人的澳門在學證明書上所載在學時間為1971至1974年,在廣東省高中在學時間卻是由1972年至1975年,換言之,兩段在學時間是重疊的。

在調查中,有人承認曾向當局提交虛假學歷證明文件,共有三人涉案,包括向教育及監獄當局提交虛假學歷證明的當事人、她的一名同事及其親友。

另一宗案件涉及澳門理工學院一名職員,她被懷疑在數年前以一份虛假的學士學位證書進入理工學院擔任教員工作,校方以該理由向她提起紀律程序,結果是予以開 除。當事人的親友不滿校方的做法,致函廉署投訴校方。廉署經調查後,反而證實了當事人確實向校方提交了虛假學歷證明,該案現已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