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廉政公署揭发两宗提交虚假学历证明案件

範畴: 反贪工作 发布方式: 新闻稿

date-icon 发布:2001年04月02日

廉政公署揭发两宗向当局提交虚假学历证明的案件,涉案者四人。廉署经调查后将两宗案件转送检察院办理。

一名女子在八十年代入职澳门监狱,后来当局立例要求公务员提交学历证明,当事人便通过一名同事及该同事之亲友,非法取得一张本澳某中学初中在学证明书,并 递交给监狱当局。至九十年代,政府建立学历认可制度后,要求公职人员补交学历认可,当事人又再次以非法手段取得广东省某中学高中毕业证书,并成功获得教青 司 (现称教青局)的学历认可,送交监狱当局。经廉署调查,证实当事人入职时出示的澳门在学证明书是伪造的,证书所用之信笺、校长的签名、所盖的图章均有问题,而当事人的澳门在学证明书上所载在学时间为1971至1974年,在广东省高中在学时间却是由1972年至1975年,换言之,两段在学时间是重叠的。

在调查中,有人承认曾向当局提交虚假学历证明文件,共有三人涉案,包括向教育及监狱当局提交虚假学历证明的当事人、她的一名同事及其亲友。

另一宗案件涉及澳门理工学院一名职员,她被怀疑在数年前以一份虚假的学士学位证书进入理工学院担任教员工作,校方以该理由向她提起纪律程序,结果是予以开 除。当事人的亲友不满校方的做法,致函廉署投诉校方。廉署经调查后,反而证实了当事人确实向校方提交了虚假学历证明,该案现已送交检察院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