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 反貪
愚 不 可 及
「現在還有人做出這種旁門左道的行為,真是愚不可及!」浩然邊看報邊說。
「是甚麼事令你有這麼大反應呀?」妻子秀蘭好奇地問。
「有一名參加重型貨車駕駛考試的男子,早前在同類考試中不合格而在昨日重考,當重型貨車行駛至路連貫公路時,他將一個內有澳門幣三佰元的利是封交給考牌員,企圖行賄以換取順利通過考試。」
「那後來又怎樣?」秀蘭追問道。
「考牌員當場拒絕了他的行賄,並透過所屬部門向廉政公署舉報。該名男子因涉嫌觸犯賄賂罪而被移送檢察院。」浩然繼續道:「他這樣做,不但觸犯法律,若被他得逞,在技術不過關的情況下駕駛車輛,更是累己累人,所以我說他是愚不可及。」
「你看到的是他的行為愚蠢和禍害,我看到的是那位考牌員的正直不阿!」秀蘭說。
浩然也認同太太的看法:「你說得一點也不錯,如果公務員都像那位考牌員一樣廉潔不貪、奉公守法,那我們的社會有多好呢!再說,履行職責、為市民服務都是公務員的份內事,市民無須因公務員的工作而以禮相贈,更不應心存僥倖,企圖透過行賄公務員來達到個人不法或不正當的目的。」
根據澳門《刑法典》規定,行賄罪可處最高三年徒刑,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以非法途徑獲取駕照,不但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終只會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