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以權謀私

範疇: 反貪

date-icon 發佈:2000年08月14日

工務局

以權謀私

 

今年元旦前兩天,一名中年男子滿懷心事,憂心忡忡地在街上徘徊,不知不覺,兩腿把他帶到新口岸皇朝廣場,在14樓,正是澳門的肅貪部門 - 廉政公署。"告還是不告? 會不會有麻煩? 如果給了錢,是否就天下太平? 廉署可以信任嗎?" 這些問題,一直在他的腦海中迴盪。

 

" 早晨!有甚麼要幫忙嗎? " 一把溫柔嫻熟的聲音來自廉政公署的接待員。" 啊,早晨!我…我想舉報…" 他仍有點恍惚,但總算鼓起勇氣把舉報說出來了。接待員馬上把他領到封閉的落案室,調查員也緊隨而來,見他仍忐忑不安,便先和他閑聊,獲悉他想舉報一名公務員貪汙,但又怕受報復而不知所措,廉署人員便開解他,並解釋了一系列保障舉報人權益的措施,這名姓章的投訴人最終寬下心來,舉報一名任職工務部門的公務員貪汙。

 

投訴人指出,其開設在新馬路附近的小店日前進行小規模室內裝修,一名自稱負責監督工程的年青男公務員到來,指裝修不合法要取締,但若肯付數千元茶錢,則可安保無事,他約投訴人當天下午6 時前往該店取款。

 

廉署人員接獲舉報,隨即展開部署,在該店附近嚴密監視。接近黃昏6時,這名公務員突然致電投訴人的店舖,指示將收錢地點改為火船頭街的一間酒店大堂。真是狡兔三窟,然而廉署人員早有支援準備,迅速轉移目標至該酒店大堂和附近馬路重新部署。

 

晚上7時許,兩名中年男子抵達酒店門外,二人先在酒店大門外徘徊了一陣,隨後佯作等人般在門外又停留了片刻,接著留下一人在酒店門外把風,另一名曾要求投訴人付錢的公務員才徐徐進入酒店內與他接洽,即問投訴人帶了錢沒有,然後表示,付錢後可安保無事。於是,投訴人便按廉署安排拿出數千元,這名公務員正將款項放入口袋,兩名廉署調查員迅速上前表露身份後拘捕他,門外數名調查人員亦一擁而上拘捕把風者。

 

兩人翌日即被解往法院受審,把風者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收錢的公務員被判罪名成立。

 

廉署接獲本案投訴後,即周密部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不足24小時內,成功把疑犯當場逮捕及移交法院。受害人的勇於舉報,終換來了一個快樂的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