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4名民署職員涉嫌詐騙加班津貼

範疇: 反貪工作 發佈方式: 新聞稿

date-icon 發佈:2005年03月01日

初級法院今日(3月1日)審結一宗由廉政公署調查的公務員涉嫌偽造和使用虛假證明案,案中三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首被告José Filipe Nunes Dourado,原任職於港務局,因使用虛假醫生證明書(俗稱「病假紙」)被判90天罰金,合共澳門幣4,500元,如不繳付則處60天徒刑;第二被告Américo Martins de Jesus,為首被告的同事,因偽造證明被判100天罰金,合共澳門幣5,000元,如不繳付則處66天徒刑,兩人均須支付有關庭費;第三被告João José Arrobas Cardoso das Neves,案發時為山頂醫院骨科主任醫生,缺席審判,但偽造證明罪名成立,被判7個月徒刑,緩刑18個月。

案發於1999年4月,首被告利用第二被告(同事)與第三被告(醫生)的兒子相熟的關係,經第二被告要求該名醫生為其發出一份醫生證明書,但事實上首被告當天並沒有患病,有關醫生也沒有為其看過病,首被告只是利用有關證明書在取得病假的當天私下前往香港。廉政公署經調查取證後,於2000年11月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件於2月下旬進行審訊,首被告及第二被告均承認有關控罪,第三被告則缺席有關審判,經聽取有關涉案人及證人等證詞,法官於今天下午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