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 反貪工作 發佈方式: 新聞稿
一名公務員涉嫌侵吞公款被廉署調查。廉署懷疑他曾於任職港務局出納員期間將市民向當局繳交的約十萬元罰款據為己有,廉署經調查後已將該案送交檢察院偵辦。
廉署接獲線報,懷疑一名曾任職港務局的公務員,在其任職該局出納員期間,涉嫌利用工作之便,侵吞公款。廉署遂展開深入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在其辦公室 保險箱內的私人公事包中,有數十張市民所繳付的罰款單據。按罰款的處理程序,市民繳款後獲發單據正本。單據第一副本留給簽發機關,第二副本則在出納員手 中。該名公務員應在收款後將款項及單據送呈上級,而該批單據的罰款金額卻並未歸入庫房。廉署根據掌握線索,懷疑該名公務員在1998年至1999年任職期 間,曾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收納市民罰款時從中舞弊,將公款據為己有。而該名涉嫌公務員在被調查期間,亦承認曾侵吞部分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