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畴: 廉洁选举
近日,萍萍在家中几乎甚少见到退休父亲忠叔的身影,原来他参加了今届立法会选举中某一候选组别的助选团,正忙得不可开交。这天晚上,父女二人刚巧在电梯碰见。
「爸爸,你果然很尽公民的责任呀!看来,要过了立法会投票日我才能与你共进晚餐了。」萍萍撒娇说。
「嘻嘻,你终于感受到爸爸平日等你回家的滋味了。对了,萍萍,今年你已是选民,可以行使你第一次的投票权,履行公民义务了,记得今个星期日投我支持的候选组别一票呀!」
萍萍语带犹豫:「爸爸,选民不是应该按个人意愿选择候选组别的吗﹖」
忠叔微笑答道:「对了,投票给哪一参选组别当然是由选民自己选择和决定,刚才爸爸只是考考你,看来我的女儿真的长大了,有自己主见。」
忠叔老怀安慰,续道:「不过有一点要特别提醒你,在投票当日,投票站内及其100公尺范围内不可以向他人透露自己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否则会触犯法律,可被科处罚金。此外,任何人在投票站或其100公尺范围内,以胁迫或任何性质的手段,又或利用本身对选民的权势(例如与选民之间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要求投票人透露己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都是犯法的,违者可被处六个月徒刑,千万要谨记呀!」
萍萍点头回应:「知道了,谢谢爸爸提醒。9月15日投票当日,我请你和妈妈饮茶,之后一起去投票,好吗﹖」
「萍萍,我是参选团体的驻站代表,当日要驻守票站,不能陪你了。」听到父亲要驻守票站,萍萍连忙问:「你在票站监察选民投票吗?那岂不是就会知道我投了谁一票?」
「投票是绝对保密的,其实,投票站内候选组别所派驻的代表只是监察投票活动的进行,而投票站的工作人员亦只是核实选民有没有投票权,以及选民是否到了正确的投票站投票。除了选民本人外,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选民的投票选择。」
「明白了,投票絶对保密,我的选择只有我知!我一定要做一个守法尽责的选民,拒绝任何利诱或胁迫,按照自己的意愿,凭独立判断,投出我神圣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