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外地驾照换发本地驾照要依法

範畴: 行政申诉

date-icon 发布:2007年07月30日
一 番 心 意

外地驾照换发本地驾照要依法

          

启业来澳生活一段日子,由于未正式成为本澳居民,故不具资格申领本澳的驾驶执照。于是,他就以其香港驾驶执照,向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申请取得澳门的临时驾驶执照。

 

不久,启业终于领到澳门居民身份证,他便向民政总署申请,以香港驾驶执照换领正式的澳门驾驶执照,怎料却被民署拒绝。

 

启业大惑不解:「不是说可以用香港驾驶执照来换领澳门的吗?为甚么拒絶我的申请?」

 

「没错!但你持有的香港驾驶执照并非在香港考取,而国内又没有加入《公路交通国际公约》,所以不能批准你的申请。」职员解释,并告知他如想在本澳驾驶,须在本澳考取驾驶资格。

 

启业对此不满,并追问是基于甚么法律依据拒绝他的申请,但民署职员始终未能指出。最后启业决定向廉政公署反映,了解民署的做法是否有不当之处。

 

经廉署了解,原来启业是20年前在国内考取驾照,其后以国内驾照在香港换领了香港驾照,他本人并没有在香港考取过驾照。根据《道路法典规章》第73条(外国执照)第1款规定,“由《公约》加入国之驾驶执照,或在互惠制度下之国家发出之驾驶执照...澳门居民在外国获得除国际驾驶执照外之驾驶执照,得通过递交其为持有人之证明文件...得免除考试而换领本澳的驾驶证”。然而,相同规章中第73条第7款却规定,“当外国之执照并非凭通过考试而获得...得拒绝该换领”。

 

由于中国没有加入《公约》,亦未订有互惠协议,而启业的驾驶执照并非在公约国或已订有互惠协议的地方考取,故民署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拒绝启业的申请。

 

最后,启业接受了这一解释,并决定马上申请驾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