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畴: 行政申诉
名字被改孰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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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当时是部门把我的名字弄错,责任不在我,为甚么现在却要我额外提交出生证明书,才可替我换证呢?」这天阿慧到身份证明局换领智能身份证,该局人员发觉她所持旧证上的名字为「惠」字,而她坚称自己出生以来本名应是「慧」,旧证所显示的「惠」是当局搞错所致,但职员仍要求她提交出生证明书,方可办理换证手续。
阿慧经几番理论,仍不得要领,她颇为不满,于是到了廉政公署申诉。
为甚么阿慧竟会变成「阿惠」呢?原来,她出生时的名字确是「慧」,初来澳时所取得的临时逗留证及后来由前治安警察厅发出的身份证,名字都使用「慧」字。后来阿慧因婚姻状况改变,而须更换居民身份证,前身份证明司却将她名字中的「慧」字写成「惠」。
阿慧向廉署人员忆述当时的情况:「那时我已立刻向该司的人员反映,对方却说,部门内部数据已显示我的名字是『慧』,即使证件用了『惠』字,对你没有影响,所以完全没有问题。」
阿慧表示,当时不知就里,见那公务人员有此解释,而证件上的名字拼音同是「Wai」,在半推半就之下,也就接受了那新发的居民身份证了。
她气愤地说:「我万万没想到几年之后又说我的名字错了,要我到出生地申领出生证明书,提交后才肯替我办理换证手续,实在于理不合。我的姓名不符,由始至终都是由于政府部门出错所致,为甚么现在又要我提交证明?」
经廉署了解,阿慧旧有的临时逗留证和身份证,跟目前持有的居民身份证上所显示的名字的确存在不符之处,经征得阿慧同意,廉署将个案转介至身份证明局处理,并继续跟进事件。
后来,该局回复廉署,表示已批准阿慧更改姓名的申请,且无须提交出生证明书。由于局方已积极响应该项投诉,故廉政公署将有关个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