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何时领取挂号信?

範畴: 行政申诉

date-icon 发布:2004年12月06日
挂號信

何时领取挂号信?

          

李程因工作关系,常常要往返内地,甚至一去便十天八天。正是由于家里没有人,有一次,邮差送挂号信到他家,由于没人签收,于是填写了一份挂号信通知单,放入李宅信箱。李程收到挂号信通知单后,随手放在一旁,转眼已忘掉这件事,之后邮局也向他再发出过通知单,大忙人李程还是没有及时往邮局取信。

 

经过一段日子,他才猛然记起,于是抽空匆匆拿起其中一份通知单前去邮政局。职员拿了他的通知单入内不一会便出来对他说:「李先生,非常抱歉,那封信件已经退回给发信人了。」

 

「为甚么?」李程不满地说:「才过了一个多月,你们便把我的信退回了?」

 

「我们的做法是,一个月内不见收信人来取信,便会退件。」职员解释:「从这通知单可知,我们的同事是上月五日派信到你家,并留下通知单的,今天已是十九日,足足四十多天,邮政局自然把挂号信退回。」

 

李程取回通知单看了又看,依然感到不悦,便对职员说:「单上没有写明取信的最后期限呀,也没有注明如果超过一个月不领取,信件便会退回给发信人呀,如果在通知单上声明这期限,我就一定会醒觉!」

 

他知道再强烈表示不满也于事无补,毕竟挂号信已不存于澳门的邮局。李程始终认为,是挂号信通知单的设计有缺陷,信息不清晰,导致他本人有所误解。所以,他便到廉政公署反映情况。

 

经廉署分析相关的法例,并向当局了解后,得知法律规定对无法在寄件人指定的地址交付予收信人的挂号邮件,邮政局须发出通知,提醒收件人前来领取邮件,且应在通知书上指明可将函件交付予收件人的日期,在这一栏目上,邮局一般会填上发出通知单的翌日,以提醒收件人自收到通知单的第二天起可亲自前往邮局领取挂号邮件。

 

第一次通知书发出后,如收件人不到取邮件,七天后便会发第二次通知,如此类推。当发出第三次即最后一次通知书后,收件人仍不领取,邮局便会将邮件退回给寄件人。

 

虽然在实务上,邮政局响应市民查询时,会表示「领取邮件的期间为自第一次通知书发出日起计三十天」,但领取挂号邮件通知书上,的确没有标明可领取邮件的截止期限。

 

经过廉政公署向邮政局转达市民的意见后,得到邮政局的正面应,表示会研究市民的诉求,并设法在新印制的挂号信通知单上列明领取信件期限,避免再会有市民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