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送信不当

範畴: 行政申诉

date-icon 发布:2004年07月05日
送信不當

送信不当

 

冯先生某日下班返家,赫然发现信箱插着一封某部门的公函,奇怪的是这封公函竟然没有信封,只是一份副本,而且有曾被打开阅读的迹象,他大吃一惊。

 

接获政府公函犯不着那么惊慌吧?原来,冯先生早前去信该部门投诉邻居作出违规行为,他虽然写上了本身真实姓名和地址,但实在不愿邻居知道投诉人就是自己。

 

「可是,那个部门的覆信,竟然连信封也没有,显然曾被人开启,即有人已看过内容。若我的投诉被对方知悉,我的身分又曝了光,那怎么办?岂非惹起更大的麻烦?」冯先生就着这一点向廉政公署反映。

 

实上,廉署也曾接获市民同类投诉,指个别公共部门就市民的投诉,在发给覆函时未有『严肃处理』,好象廖小姐的个案正是一例。

 

廖小姐称,某部门人员原拟送达一封回复某投诉人的覆函,但可能一时看错楼层,于是错误地送到她父母的家,她母亲已表示「该处并无此人」,但对方竟恶言相向,强行将信件放下便转身离去。

 

经廉政公署调查后,发现两个个案有一共通点,就是部门本来已用邮寄方式发出公函,基于某些原因信件未能送达收信人的手,信件退回后便要改用其它办法派送。

 

廉署认为,部门对于邮政局退回投诉覆函的处理有问题:如果交由该部门本身人员派送往投诉人的住址,信件能否完好地送到投诉人手上并无保障,容易令投诉人的身分外泄;另一方面,部门人员承担额外派递工作时,亦可能会与户主产生若干矛盾。对于由邮政局退回的覆函,部门应以更周全、更恰当的方式处理。

 

廉政公署向相关部门表明立场后,得到了对方积极的响应。有关部门表示,现时凡经邮政局退回的公函,副本会加载相关投诉卷宗,正本则送交部门内专责接受投诉及建议的单位,以便相关投诉人日后能够查询认领。

 

部门从善如流,妥善处理有关函件,保障了市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