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罔顾法纪

範畴: 反贪

date-icon 发布:2004年02月02日

罔顾法纪

 

一大清早,柳主任手里拿着一叠文件走进区经理的办公室。只见他小心地关上了门,然后对区经理说:「经理,上星期你叫我做的工程报价单已经做好了,今次一共有三家公司,你看看有没有问题。」

 

「好!这次你准备安排哪家公司中标?」

 

「上次投得工程合同的是MNO公司,今次就让XYZ公司中标吧,款项可以存到华仔的户口里。」

 

「正合我意,总之你办事我放心!……咦?不行,上次不是用过华仔的户口了吗?今次就用阿成的户口吧!」区经理皱眉盘算着。

 

区经理和柳主任都是一家公共资本占多数出资额企业的要员,二人正合谋『发财大计』,对象便是自己公司。他们先上报指称公司须进行一些工程项目,并进行招标,然后自行伪造报价单,再将合同『批出』给所谓中标的工程公司承办,待『工程完成』后,他们随便找一个下属的银行帐户提供给会计部,支票开好后存入该户口,再叫该下属将款项提取出来,款项几经辗转之后,最终还是落到他们的口袋里。

 

区、柳二人虚报工程项目,以伪造的工程报价单及收据来骗取费用,他们一直以为此『妙计』天衣无缝,于是反复使用。

 

但是纸又怎包得住火呢?公司的员工对此早觉特别,因为公司没进行过甚么工程项目,没进行过甚么招标开标选标,却又有一些款项支出,当中似乎有些欺诈的成分。由奇怪到怀疑、由怀疑到……最终是亲身到廉署举报。

 

收到举报,廉署迅速着手调查取证,最后揭发了区经理及柳主任的罪行,案件被移交检察院处理。

 

「罔顾法纪,真是玩火者自焚!」某天一位员工拿着报章给大家看,原来,报载此案已经由法院审结,事件中两名被告区经理及柳主任,由于多次伪造未曾动工的工程之报价单及收据以骗取金钱,被判公务上之侵占罪名成立。主犯区经理被判三年监禁,缓刑三年;从犯柳主任被判监十八个月,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