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2020年度施政方针 2020年度施政方针

前 言

2019年,廉政公署秉持依法办事原则,采取反贪与防贪并重的方针,切实履行肃贪倡廉任务;在反贪工作方面,以务实求真的态度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决打击公共部门与私营实体的贪腐行为;在行政申诉方面,认真监督公共部门运作,密切监察社会特别关切的领域,适时处理所发现的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并提出纠正建议;积极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透过参加国际及区域会议和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倡廉活动,拓展社区关系网络,争取大众支持廉政建设。

在澳门回归祖国20年之际,廉政公署配合第五届政府“协同奋进、变革创新”的施政理念,认真规划廉政建设的长远发展方向,加强公职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以及对全澳市民进行持续的廉洁教育,努力探索廉政公署跟审计署在监督工作上的延续及对接的窗口,依法严肃处理及跟进市民对公共部门的投诉,对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追究、送审惩处,维护并弘扬特区政府廉明公正的形象。同时,廉政公署将致力优化部门本身的组织及运作,以及人员的设置,以确保法律赋予的职责得以贯彻。

紧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不同场合中向澳门特区提出的期盼与具体要求,廉政公署将责无旁贷地担起强化特区政府人员廉洁操守的责任。对於习主席寄语特区政府人员的修身处世之道—慎独、慎初、慎微,廉政公署於2020年拟透过推行创新方案,加强整体公务员队伍以及广大市民独处时需谨慎、不法事情开始时要防範、小节处需小心的意识,提高自身廉洁品德的修为,贪污舞弊等犯罪方能杜绝。


一、廉政建设的长远发展方向

  1. 以德立品、以廉立身:廉政公署将加强力度透过持续的宣传和教育手段,推出“全民廉洁系列”等长期宣传计划、鼓励实名举报的中期宣传计划,以及恒常针对公职人员、商界、市民、学生等所作出的防贪、公平营商、诚信等廉洁意识的短期推广宣传,务求将国家领导人的指导思想逐步落实到全澳市民的廉洁意识及廉洁行为中。 为此,廉政公署於2020年的施政重点将以宣传教育、跨部门合作及主动介入为廉政建设的大方向,致力提升特区政府的廉政形象,同时将廉洁品德植根於公职人员和全澳市民的日常生活与意识中。
  2. 实名实事、严谨监督:在更贴近民生的公共行政合法性、公正性与效率的监督职能上,廉政公署将加强对行政申诉案件的程序步骤的严谨性及后续跟进的成效;检讨对匿名投诉的处理制度,努力促进跨部门合作;建立统一呼吁及再度审查机制,并重新检视“廉洁共建计划”,全面履行廉政公署的监察职责;亦会适时向社会大众汇报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实事求是地为市民解惑、解怨。
  3. 全力打贪、建构机制:在打击贪腐的力度方面,廉政公署亦将一如既往地依职权全力以赴,打造阳光政府的氛围。总结过往经验,积极与各部门沟通联系,鼓励部门制定具前瞻性的防贪措施。期望於2020年,透过加强与内地以及不同国家、地区的沟通建立互信关系,以期在预防腐败、执法、追逃及追赃等领域上建立恒常或个案的合作关系。
  4. 对内沟通,对外接轨:在跟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方面,廉政公署积极配合联合国专家主导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并持续派员参与国际及区际组织举办的各项会议和培训活动,致力使本澳在廉政建设範畴所采取的措施及策略符合国际要求。除此之外,廉政公署亦会继续跟国家监察委员会保持紧密联系,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框架下,加强跟内地各省市的区域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训及拓展廉政公署人员的眼界与技术知识。


二、优化公署组织、运作及人员设置

廉政公署现职调查员人数不足法定人员配备上限的七成半,行政申诉局仅有13名调查员,每年却需承担近500宗投诉及举报的工作量。面对负责调查工作的主要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廉政公署急切需於2020年内展开增聘调查员的公开招聘程序,以确保法律赋予的职责得以贯彻。

此外,廉政公署将进一步加强人员的稳定性及提高人员的国家意识、素质与能力,亦为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作出人力的储备。为此,廉政公署持续检讨及研究组织及运作制度,以及人员的聘任及晋升制度,争取在2020年下半年开展有关法律提案初稿的研究工作。


年度施政方针

一、 宣传教育及社区关系範畴

廉政策略将重点放在宣传教育範畴,以期达到预防胜於治疗之效。

在宣传教育方面,廉政公署秉持以下理念:

  1. 向全澳市民弘扬“廉洁诚信”的理念和意识,在小学、中学和高等院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展开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2. 在“政府带动,全民参与”的方针下,跟各团体、学校和政府部门紧密合作,开展廉洁宣传工作。
  3. 因应资讯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加强在多媒体方面的宣传教育,推出各项创新活动。

为落实上述理念,廉政公署为未来5年拟定了长、中、短期的廉政宣传教育计划,重点透过多鼓励、多表扬的积极方向及态度,加强全城廉洁教育,营造整体廉洁氛围。

(1) 5年长期计划

■ “全民廉洁系列”方案

此计划将以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创作比赛为主要表现形式,由政府成员和社会人士共同参与评选出得奖作品。在政府带动、全民参与下,不但能提高澳门特区各阶层市民的廉洁意识,亦可提升澳门特区在国际上的廉洁形象。此外,廉洁、诚信和反贪等的意识和价值,亦会随作品的展示而产生持续的教育效果,从而达至警钟长鸣之效。

方案的对象(参赛者)将以特定群组分类:

  • 公务员:宣传教育的重点是向市民灌输《刑法典》第336条所规定的公务员概念及範围。
  • 私营法人:以推广第10/2014号法律《预防及遏止对外贸易中的贿赂行为的制度》中法人责任及义务为主要目的。
  • 私营机构中的个人:以推广第19/2009号法律《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的个人责任及义务为主要目的。
  • 2021年选举期之前以全澳市民为对象:以推广《立法会选举制度》、《选民登记法》的规定为主要目的。

(2) 2至3年的中期计划

透过宣传教育,加强市民对廉政公署保密制度的信心,鼓励市民进行实名举报,廉政公署一方面将透过完善内部资讯系统及网页,优化数据统合工作,追踪匿名投诉案件中资料不足而引致归档或通知无效的个案;另一方面,亦将采取不同方法向市民宣传,廉政公署只会对愿意提供地址的实名举报人士作出回覆及切实具体地回应投诉人的诉求。

下半年度推出的廉政公署全新网页,将增加网上预约亲身投诉的功能,进一步便利及鼓励市民亲身投诉。

在查明的投诉中,对值得赞扬的公职人员(如:严格执行自行迴避义务),将向所属部门作出反映,促进各公共部门及人员以积极正面的角度认识廉政的重要性和成就感。

(3) 短期计划

继续於社区、学校开展常规性宣传;廉洁讲座的对象亦将包括主要官员或其他领导主管在内,以配合行政长官强化官员问责的施政构想。

为落实上述计划,将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a) 加大校园推广的力度

透过教案徵集活动,鼓励教学工作者凭自身的教学经验,制作适合中小幼学生的廉洁教材,再结合现有“诚信教育资源库”的各种多媒体资源,令诚信教育更多样化;同时透过招募青年诚信大使,鼓励学生在校内自发推行各种廉洁宣教活动,培养学生成为廉洁、守法、负责任的新一代。

(b) 强化廉洁义工队的力量

廉洁义工队成员来自社会各阶层,他们利用自身工馀时间及技能,协助廉政公署进行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为壮大廉洁义工队,2020年将首次举办亲子义工招募,在拓宽义工队年龄层之馀,更可以将亲子廉洁教育融入义工活动之中,进一步将廉洁意识植根到各社群。

(c) 利用人工智能科技开展廉洁诚信的推广活动

配合现今最新的资讯科技及市民大众习惯接收资讯的方式,以更互动的方式将诚信意识进一步向公职人员及市民推广,并推出以公职人员为对象的廉洁资讯网页,便利公职人员了解与其相关的廉洁信息,提高公职人员廉洁奉公的意识。


二、行政申诉工作範畴

(一) 完善案件的程序步骤、规範个案的通知手续

检讨及完善行政申诉案件的程序步骤,使之更规範化,现时廉政公署会以电邮或电话方式回覆投诉人,虽然亲民及善意,但有欠正式,且在法律上不具效力及约束性。

(二) 检讨对匿名投诉的处理制度

为平衡资源管理及实质正义,廉政公署鼓励市民实名投诉,并尽可能提供具体资料,否则,廉政公署有可能因资料不足而无法展开调查,最后只能作归档处理。为此,廉政公署将公布有关因匿名举报而调查无果的数据,避免针对被投诉对象作出过度的调查,务求将特区政府的资源用得其所,真正落实到有需要解决的问题之处。

因此,有必要要求投诉人提供真实的信件邮寄地址,让廉政公署可以信函方式将调查进度或结果作出适当及必要的通知,直接有效地回应市民具正当性的诉求。

(三) 建立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

廉政公署将藉备受公众关注的具体个案,研究探讨跟审计署建立固定的合作机制的可能性,期望将来即使在没有个案投诉的情况下,亦能透过恒常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建立积极主动的廉政政策,消除社会对有关行政违法、贪腐舞弊的疑虑。

(四) 促进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尽快处理民困民怨

对於涉及跨部门协调的个案,廉政公署在详细分析后,将适时以个案形式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及建议,以便考虑及决定即时采取统筹协调的措施,提升公共行政的透明度和效率,及时解决民困。

(五) 全面履行廉政公署的监察职责

  1. 建立统一呼吁机制:廉政公署跟部门之间的沟通与监督,除了在具体个案中作出跟进、了解及劝喻之外,从2020年起,廉政公署会将每年接收到的行政申诉投诉个案资料进行整合、统计,主动向被投诉的部门作出通报,视乎具体情况作出统一呼吁,并在有需要时要求该部门提供已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措施,以及通报在具体个案中有否开立纪律程序追究人员倘有之责任等。
  2. 落实再度审查:廉政公署於2020年起落实曾被称为“回头看”的再度审查机制,不定期对以往曾向其发出劝喻或建议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作出二次或以上的跟进及追踪,藉此了解有关部门有否对被廉政公署曾揭露或劝喻作出改善措施的回应态度及行为,检视其在特定问题上的改善力度以及有否持续为满足公众及社会的期待而作出努力。
  3. 检视“廉洁共建计划”的成效:过去廉政公署为加强跟各公共部门的合作而推行过的“廉洁共建计划”,当中包括成立独立工作小组专责执行有关计划、建立迴避制度等,该等部门亦曾为加强自身部门人员的廉洁意识而向廉政公署寻求技术支援等。

经过多年的实践,廉政公署将於2020年检视现时各部门推行此计划的具体情况,并作出系统归纳,以便检讨有关计划现时的执行情况,审查各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有效、是否有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并制成报告公布,提高特区政府的廉政透明度。

廉政公署具备充足人手及足够条件时,亦将着手针对公共部门或机构的运作及特定个案制作汇报,根据数据统计资料,廉政公署将选择被投诉最多的部门或社会最关注的公共行政问题,诸如公共工程开标的审批标准与监督、公共及私人工程准照的审批及发放、涉及土地有否存在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案件作出审查、分析及研究。


三、反贪任务範畴

  1. 积极配合特区政府“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共行政效率”的施政方针。公职人员如以身试法,廉政公署定必严厉查处,且一如既往地对公共部门的贪渎犯罪、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政策,致力维护澳门特区公共行政的廉洁形象。

同时,廉政公署将继续打击私营部门各类贿赂犯罪案件,以维护澳门公平廉洁的营商环璄。

  1. 总结过往在特定的、频发的同类型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廉政公署将分别跟相关部门展开防贪机制研究。此外,廉政公署亦拟跟不同的基金监督实体及新成立的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等部门沟通联络,积极展开对政府资助申请的防贪措施研究。针对即将展开的大型基建和公屋建设项目,亦会展开前瞻性的防贪措施研究。
  2. 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带动下,廉政公署有必要开展与内地及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於2020年,廉政公署有意跟内地及香港,尤其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各地方监察委员会就反贪範畴开展合作交流,寻求建立一般性的协查模式,又或开展反贪个案协查的区域合作。
  3. 澳门地小人稠,人口的国际流动性巨大,为应对日趋国际化的贪污犯罪,积极展开对外合作与交流,廉政公署将继续保持跟全球反贪执法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各项务实的反贪交流活动,在人员培训、情报交流、个案协查等具体事务上保持紧密联系和有效合作 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纽带,加强国际、区际的合作交流。作为适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地区,特区政府和廉政公署积极参与透过该公约建立的国际和区际合作机制,以进一步落实本澳对反腐败的预防措施。廉政公署积极配合联合国专家主导的履约审议工作,亦藉此检视澳门在预防和打击贪腐制度上的不足,以及因应有关专家提出的建议推动相应改善工作。


四、对外交流与合作範畴

  1.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框架下,廉政公署於2020年将开展跟国家监察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深化反贪及行政申诉的意见交流,共同促进本澳地区及国家整体的廉洁环境发展。
  2. 积极参与国际及区域会议,加强与内地及其他国家、地区在反贪及行政申诉领域培训项目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廉政公署人员与时并进,掌握最新的廉政发展及技术知识,扩展彼此的交往合作。
  3. 廉政公署积极配合联合国专家主导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并持续派员参与国际及区际组织举办的各项会议和培训活动,致力使本澳在廉政建设範畴所采取的措施及策略符合国际要求。


五、优化公署组织、运作及人员设置

廉政公署现职调查员人数不足法定人员配备上限的七成半,行政申诉局仅有13名调查员,每年却需承担近500宗投诉及举报的工作量,因此,在负责调查工作的主要人力资源上出现严重不足的情况。

为完善廉政公署自身的建设,於2020年,廉政公署将拟定短期、中期及长期计划,以增加必要的人员配备、培训并提升人员素质及优化廉政公署部门组织及运作。

(一) 短期计划

为预防及遏止在公共部门及私营部门发生的贪污舞弊及执行行政申诉工作,保护市民的权利、自由、保障及正当利益,确保行使公权力的合法性及公共行政的公正与效率,廉政公署於2020年将开展增聘调查员的公开招聘程序,确保廉政公署的法定职责得以贯彻。

(二) 中期计划

中期计划以加强人员各方面的培训为主。廉政公署调查员普遍对工作持热诚态度,对於自身能力及素质的提高均有所期望,除了一般交流学习之外,亦希望获得更多关於廉政调查的技巧、诉讼程序步骤的法律知识等,因此,自2020年起,廉政公署将积极展开内部培训,适时更新调查员的知识、纠正案件程序步骤上的疏漏,在有条件下将对人员开展相关法律培训、电子法证、财会法证等专业的培训,提高和更新人员的法律及专业水平,以应对日趋专业化、智能化的贪污犯罪,为此亦拟邀请本澳或外地相关专业人士前来开设课程、讲座等活动。

另外,在坚决维护一国两制方针的大前提下,廉政公署首要加强跟内地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分阶段为廉政公署人员组织安排涉及国情教育的学习课程。

(三) 长期计划

因受到第10/2000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及第3/2009号行政法规《廉政公署部门的组织及运作》的限制,廉政公署的调查员职程等同於司法警察局刑事侦查员职程,而《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修订的立法工作已近完成,其中的改变必然涉及廉政公署调查人员的职程变化。

廉政公署将检讨及研究部门本身的组织及运作制度,以及人员聘任及晋升制度,分析及比较各种与公职联系方式的特点及优缺点,尤其要检视廉政公署调查员准用司法警察局人员职程的情况应否维持,抑或以独立职程法处之,至於公职联系方式,亦在考虑由定期委任一段时间之后转为确定委任的可行性等方案,以便更切合廉政公署运作的具体需要。

此外,考虑到无论是公营抑或私营机构人员所实施的贪腐犯罪,大多均属隐蔽性犯罪,在调查取证上往往因欠缺法律制度的支持而无计可施,加上科技日新月异,网络资料技术日见发达,有必要在涉及廉政公署调查措施及行为的特殊需要及考量下,增加破解犯案者的资讯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方能与时并进,达到真正全力打击贪污舞弊不法行为的效果。

为着上述目的,於2020年下半年开始,廉政公署将着手研究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廉政公署部门的组织及运作》及《廉政公署调查员特别职程法律》的修改及立法建议,并争取在年内提交有关法律提案的初稿。

 

结 语

无论是公职人员,抑或是市民大众,都应明白贪贫相倚,清廉互生之理,故应常以德立品,以廉立身,方能抑恶扬善,廉洁社会的建立才会顺利。

廉政公署秉持行政长官的施政理念,遵从国家主席习近平远大深刻的思想指导,於2020年敢於创新,建议由政府成员带动澳门特区廉政形象的建设,倡导领导及主管参加廉洁教育及培训,以作表率,调动下级各部门、各层级人员、各行各业的广大市民对廉洁品德的认知与追求之心,期望本澳能够成为一个从人的内在廉洁意识,而达到形於外在廉洁行为的社会。

志向远大还需实事求是,廉政公署在落实弘扬理想廉洁社会的宣传与教育政策之馀,加强沟通与合作亦是预防问题的优先策略,但对於害群之马的严惩之意并未动摇,无论是涉及公共行政违法、不公正,抑或牵涉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廉政公署亦定必依法查办,追究责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