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廉政公署揭社团理事长涉伪造文件诈骗政府资助

範畴: 反贪工作 发布方式: 新闻稿

date-icon 发布:2014年09月25日

廉政公署揭发一宗涉嫌伪造文件诈骗政府资助的案件,嫌犯为本澳某社团的理事长,涉嫌向多个政府部门递交不实资料以骗取资助,涉及金额约澳门币104万。廉署於今日(25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举报,指某社团以少报社团实际收入的方法骗取政府资助。经调查发现,涉案社团於2011年7月及10月分别向「卫生局」、「澳门基金会」及「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申请该社团2012年运作经费的资助,其中,嫌犯同时向「卫生局」及「澳门基金会」申请一项名为「专业人员津贴」的资助项目,并在申请文件上声明该社团没有就同一项目向其他实体申请资助。最终,该社团同时获得两个政府机构的资助,当中重叠的部分约为澳门币35万5千元。

另外,嫌犯涉嫌在向资助机构汇报资助的使用情况时,刻意隐瞒涉案社团有澳门币100多万的盈馀,并透过提供不实声明、夸大支出、少报及漏报收入等手法,使相关政府机构相信有关资助符合申请资格,且资助款项经已被使用,甚至该社团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亏损,以逃避退回有关资助。

嫌犯的行为涉嫌触犯伪造文件罪及相当巨额诈骗罪。调查期间,嫌犯承认故意透过提供不实文件令社团获得不正当利益。根据《刑法典》的规定,伪造文件罪及相当巨额诈骗罪分别可被判处最高3年及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