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廉政公署与饮食业合办《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座谈会

範畴: 倡廉教育 发布方式: 新闻稿

date-icon 发布:2009年11月08日

廉政公署与澳门饮食业联合商会於116日下午假万豪轩酒家合办《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的简介及座谈会,由廉政公署助理专员杜慧芳、专员办公室代主任胡家伟主讲,该商会会长陈泽武、理事长李汝荣、副会长冯健富、罗锦焜等及业内人士合共约130人参加。

廉署助理专员杜慧芳首先简介将於明年31日生效的《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的重点,特别是有关入罪的规定与香港的分别、职务上的义务和不公平竞争的概念,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构成行贿和受贿、加重刑罚等,又强调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公署现正展开向各界推广和宣传新法的工作,务求提高本澳私人领域的守法意识,逐步形成廉洁营商的氛围。

专员办公室代主任胡家伟列举了多个跟饮食业从业员相关的例子,包括收受小帐和新春红包、企业互相挖角、采购、出卖商业秘密等等,并逐一分析会否构成行贿受贿等犯罪。座谈期间与会者踊跃提问,杜慧芳及胡家伟均逐一回应及解释。

廉署代表在总结时指出,最重要的是业内能加强防範,以减低违法的风险,例如在企业内部订定清晰的守则和指引(例如员工守则、利益收受的处理、采购程序等),并加强管理层和员工对诚信管理的认识;又业界团体亦宜就经营手法寻求基本共识,并为业界提供守则或指引範本,以及组织培训活动等;廉政公署非常乐意协助业界制定操守准则,以「防贪夥伴」的身份与业界共建诚信文化。

最后,杜慧芳吁请业界对如何有效推广新法提宝贵意见,以加强社会各界对新法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