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善用机制 维护权益
date-icon 发布:2026年01月07日

廉政公署于2025年接获投诉,指林茂巷道路在进行路面工程后,出现错误的划线车位,使投诉人误会该处新增了车位而将车辆停泊入内,以致被交通警员错误执法。

经查,交通警员在林茂巷巡查期间,目睹投诉人汽车停泊在禁止泊车标志范围内。虽然该处地上有新涂上的车位线路面标记,但考虑到有关标记上没有标注任何编号,且属禁止泊车标志管制范围内,有关警员于是作出票控。为此,投诉人除向治安警察局提交答辩外,还向交通事务局和廉署投诉。

交通事务局收到投诉后,派员到场巡查,发现该处已设有禁止泊车标志,但非属路面工程范围的标线确实出现异常,局方随即作出修正,并去函治安警察局说明有关标线错误及已作修正的情况。

治安警察局综合分析投诉人书面答辩、当日现场情况、交通事务局公函及有关法律规定后,认为有关禁止泊车标志未有配以黄虚线指示效力延伸范围,投诉人车辆当时所泊位置不受该标志所限,且其车辆停泊的位置未有对其他车辆通行构成阻碍,因此决定不予处罚投诉人。

廉署认为此个案中,行政当局能妥善响应市民要求,收到投诉后积极跟进,主动沟通协调,修正错误,做法值得肯定。而市民在面对处罚程序时,亦可利用答辩、声明异议及行政上诉机制,提供理据和数据,以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