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评标准则 公正全面
date-icon 发布:2025年08月27日

廉政公署在处理一宗投诉个案中,发现某公司经公开招标于2024年3月获得为体育局两项服务判给,包括:“为体育局辖下澳门区露天泳池及设有游泳池的体育设施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务",以及“为体育局辖下离岛区露天泳池及设有游泳池的体育设施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务"。原定服务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但该公司中标后未能聘请足够数量的救生员,未能按时履行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承诺的义务,且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确定担保而被没收临时担保,并被宣告该次判给失效。

体育局于2024年8月为上述公共泳池重新划分区域,并再次就同类服务进行四项公开招标,分别是:“为体育局辖下鲍思高体育中心及莲峰体育中心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务"、“为体育局辖下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及氹仔中央公园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务”、“为体育局辖下巴坡沙体育中心及孙中山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务",以及“为体育局辖下嘉模泳池、竹湾泳池及黑沙公园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务"。各招标方案虽已列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各种情况,包括“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判给实体科处罚款或解除合同”,但局方最终认定未见上述公司未能符合投标人的资格,并继续沿用一贯评标准则,将部分公共泳池管理及救生服务再次判给予同一公司,服务期由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廉署认同,在客观恒定原则或程序文书恒定原则的前提下,招标方案或承投规则所载资料和规定,均应在整个程序中保持不变。但体育局对评分项目的选择、评审标准的具体设定,明显存在可优化及进一步考量的空间。事实上,不久前中标但未能提供服务的投标者,竟可在短时间内获得同一类服务判给,实在令人费解及难以接受。为确保公共行政的公正性,廉署认为,体育局在未来招标程序中,应预先采取适当措施优化评分项目及评审标准,尤其应检视能全面评估投标者过往工作表现或服务质素的正面或负面情况,方能更全面掌握投标者的真实质素,有关评分才更公正,更能反映真实及更具说服力。

体育局认同廉署的意见,表示会在日后的公开招标中采取适当优化措施,包括在招标方案内的评标准则加入“扣分"机制,审查投标者过去24个月内获该局判给服务的记录,若曾出现不履行投标书所承诺的义务、违约违规、被科处罚款等情况,将在服务经验的评分项目中作出“扣分",以能更全面地反映投标者的过往经验及服务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