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濫用職權罪應得

範疇: 反貪

date-icon 發佈:2010年01月04日

濫用職權罪應得

 

阿鴻怒氣沖沖的走到廉政公署,在投訴室內向廉政公署調查員舉報。

「我要舉報!我決不再啞忍了!」阿鴻激動地在桌子上大力拍打了一下,滿面通紅。

「先生,稍安毋燥,請慢慢把事情說出來。」廉署調查員安撫阿鴻。

阿鴻稍為冷靜下來,道出事情的始末:「三年前我便開始在澳門的博彩娛樂場內從事沓碼,當時已有博彩監察協調局的博彩督察長期向我索取茶錢,每次最少500元,這一直令我十分不滿。」

「那麼你當時為甚麼不作出舉報呢?」調查員問道。

「我…我擔心如果拒絕給茶錢的話,會被他們刁難,影響我的生計。於是只好就範。但最近那兩名督察愈來愈過份了,索錢的次數愈來愈頻密,我實在忍受不了!」

「他們是如何向你索取茶錢的呢?」調查員追問兩名督察的作案手法。

「這兩人為了掩人耳目,會以手勢或眼神等特定的身體語言,透過賭場一名女公關向我示意。」阿鴻向廉署調查員道。

廉署調查員接到阿鴻的舉報後,馬上展開調查,證實阿鴻所言非虛,該兩名博彩督察確實濫用職權,於賭場內向賭客索取金錢。

事後某天,阿鴻在一茶餐廳用餐時看到電視新聞報道:「初級法院對一宗由廉政公署偵破的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督察向賭場沓碼仔索取籌碼案件作宣判,兩名被告均被裁定濫用職權罪名成立,首被告判處9個月徒刑……」阿鴻心裡十分開心,覺得茶餐廳今天的咖啡特別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