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财产 须负刑责
範畴: 公务员操守
发布:2019年12月16日
这天,菁菁继续向「廉政园地」的I博士了解《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中,有关欠交申报书及申报不实的相关法律后果。
菁菁:I博士,上次你提及公务员没有提交申报书,因应原因或情况不同,会有不同处罚。我想知道如果公务员因疏忽忘记提交,会有甚么后果?
I博士:按照《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的规定,申报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书,可以被罚款。此外,终审法院院长或廉政专员可以勒令欠交申报书的申报人指在期限内(不超过30日)提交申报书,如不遵从,将会触犯违令罪。
菁菁:原来不按时递交申报书有机会构成违令罪,公务员真要切记按时交申报书了。我早前看过廉署工作报告曾揭发公务员虚报财产,如果填报不实财产数据又有甚么后果呢?
I 博士:法律规定,如申报人所载资料不实且非情有可原,申报人将科相当于所担任职位3个月至1年报酬的罚款。不过,如果申报人故意在申报书上虚报数据,将视作虚假陈述或声明而按《刑法典》的规定处最高3年徒刑或科罚金;此外,还有可能被禁止在最长10年内担任公共职位及公职。
菁菁:听说还有一项叫「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律规定又如何?
I博士:如申报人本人或透过居中人拥有的财产,异常地超过申报人所申报的财产,但申报人对如何和何时拥有这笔财产不作具体解释或不能合理显示其合法来源,便属财产来源不明,可被处最高3年徒刑或科罚金,而相关的财产或收益可由法院扣押和拨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菁菁:清楚了,我会提醒哥哥认真如实填写财产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