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畴: 廉署工作
最近,菁菁的哥哥入职了公共部门,看见哥哥忙碌地填写「财产申报」表格,才知道原来公务员要遵守《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这天,菁菁向「廉政园地」的I博士请教。
菁菁: I博士,可以介绍一下甚么是「财产申报制度」吗?
I博士:为建立一支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澳门早在1998年已制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规定所有公务人员都必须申报自己及其配偶的财产。
菁菁:现行法律规定哪些人员须要作出申报?
I博士:根据现行《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共职位据位人:如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司法官员、公共部门的领导及主管、办公室主任及顾问等,以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都有提交财产及利益申报书的义务。
菁菁:简单来说,就是所有公务人员,不论职级高低,都要申报了。那多久要申报一次?
I 博士:公职人员如属进入公职、离职、转职、职等变动、薪俸、底薪或长期酬劳的变动达公职薪俸表所载薪俸点85点等情况,又或自上次申报满5年后,依法须在相关情况发生日起计90内申报财产。而公共行政部门领导和主管,以及其他公共职位据位人,自续任、再当选或续期之日起计90日内亦须提交申报。
菁菁:如果不提交财产申报书,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I博士:当然要承担法律后果,但因应未能如期提交申报书的原因或情况有别,法律有不同的处罚规定。这点留待下次再跟你详细介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