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cy-icon 谨慎监管经屋管理费

範畴: 行政申诉

date-icon 发布:2019年08月12日

「薪酬不见涨,管理费却涨四成!」坚叔放工一踏进家门,便马上向太太坚婶唠叨着。

「甚么事令到我家老爷如此不爽?」坚婶从厨房走出来向丈夫了解情况。

「刚才发现管理公司张贴了调升管理费的公告,由1月1日起我们的管理费将加至326元,加幅超过四成,真是岂有此理!」坚叔把心中的不满连珠炮发地宣泄出来。

「四成?即加近一百元那么多,我们大厦属经济房屋,房屋局还有300多个单位,这加幅有获房屋局同意吗?」坚婶问道。

「别提房屋局了,管理处说是房屋局代表在业主大会上投票赞成有关加幅的。我怀疑房屋局有偏颇,纵容管理公司随意调整管理费,明天你就陪我到廉政公署投诉!」坚叔甚是不满。

廉署接获坚叔的投诉后,随即作出跟进。经调查,2015年年底大厦管理公司向房屋局提交方案,建议将管理费由澳门币240元调升至316元,由于管理费加幅与工资上涨幅度相若,故局方同意有关方案。随后,管理公司在大厦张贴召集分层所有人大会的公告,邀请业主商讨及表决加价方案,但公告载明调整后的管理费为326元,管理公司解释多出的10元是天线费,有关解释获房屋局接纳并投票赞成自2016年1月1日起每户管理费为326元。

但廉署发现,2016年前大厦住户每月支付的管理费是230元,并非是管理公司声称的240元;此外,之前230元的管理费中已经包含了10元的天线费,因此按照工资上涨的比例计算,调升后的管理费理应是306元,而不是326元,大厦业主每户每月多付了20元的管理费。此外,廉署还发现另外两栋经济房屋大厦管理费的调整存在同样的问题,三栋大厦共有4,416个单位,截止至2018年年底,涉及的不合理收费约为317万元。

廉署认为,房屋局不应在之前每月缴纳管理费的数额及包含的服务都未弄清楚便接受管理公司加价的理据和建议,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公帑的合理使用,而且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房屋局接纳廉署的意见,并着手处理三栋大厦管理费的不合理加幅的问题。